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质量保障粮食供给和人民群众对优质粮食消费新需求,以“1234”工作法全方位推动“广西香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出台一揽子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将“广西香米”品牌建设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强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广西香米”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广西香米”产业发展政策框架;制定发布实施《广西好粮油 广西香米》《广西好粮油 广西稻谷》《广西好粮油 广西香米生产质量控制规范》等系列团体标准,确保行业发展规范有序。
二、用好两个抓手
以品牌建设为抓手。
创建“广西香米”区域公用品牌,并注册图形商标。加强宣传力度,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中国之声》播放“广西香米”电视和电台专题广告,“广西香米”号高铁列车冠名;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成立“广西香米”产业联盟,开设“广西香米”旗舰店,实现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提高品牌影响力。宾阳“古辣香米”、贵港“东津细米”和“上林大米”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河池“南丹巴平米”荣获“中国十大好吃米饭”称号。“广西香米”品牌入围第十届中国粮油榜。
以优质粮食工程为抓手。
强化“广西香米”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推进“广西香米”产业五优联动;完善优质稻收购质量要求,增强粮食质量监测能力,新增南宁、钦州、河池3个市级和港北区1个县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141个,为种粮农户提供烘干、晾晒、收储等服务。目前,“广西香米”年总产量达400万吨,带动农户增收超10亿元。
三、优化三个链条
延伸产业链。
聚焦“广西香米”特有的优良品质,加大优质稻种的研发、选育和推广力度,培育一批优质、高产、抗性强的优良水稻新品种。完善优质粮源基地。严格保护耕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耕地质量,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优质稻订单生产,稳定提高“广西香米”种植面积,目前种植面积达1000万亩以上。积极打造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原粮供应基地,为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提供充足的优质原粮。
提升价值链。
提升“广西香米”原粮种植品质。制订“广西香米”有机种植标准,规范种植技术。提升香米加工水平。开展粮油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粮食加工骨干企业。探索打造“1+N+N”广西特色香米品牌矩阵。深入挖掘“广西香米”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影响力(“1”);推动打造“古辣香米”“布洛陀香米”“博白香米”“东津细米”等区域公用品牌(“N”),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相关自主品牌(“N”)。
完善供应链。
加快科学储粮设施建设,建成低温准低温仓容达44.38万吨。完善物流体系,加快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73亿元。丰富市场供应体系。依托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广西香米”电子交易平台,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鼓励销售企业入驻知名电商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四、落实四个强化
强化组织实施。
牵头组建广西香米产业联盟,由33家优质粮食企业组成,规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盟大会,主要商议“广西香米”公共区域品牌建设相关事宜,推动落实“广西香米”市场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生产激励。
统筹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支持“广西香米”产业发展。落实收购补贴政策,2025年确定收购基础价格,优质早籼稻为2.78元/公斤,优质晚籼稻为3.14元/公斤。及时兑付售粮补贴,补贴标准为普通早籼稻0.32元/公斤、优质稻0.36元/公斤。
强化要素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广西香米”区域公用品牌等重要环节建设。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广西香米”产业发展的投入。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广西香米”全产业链优化升级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
强化协调配合。
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财政等部门合作,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共同支持“广西香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来源:2025年第11期《中国粮食经济》